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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傅泽田所说,与国外知名大学的合作要有一个过程。但引进国外的优质教育资源却不是无路可走。中国农大第一个合作办学项目的外方合作者美国科罗拉多大学属于美国二流大学,可以算作知名大学,但是中国农大的第二位合作者英国鲁顿大学,尽管综合排名靠后,但中国农大看重的是这所大学在就业和教学上的优势,所以引进在专项上的优质资源也是一种可借鉴的选择。
帅扬副院长的分析也很深刻,他说,引进优质的教育资源,一方面可以理解成引进国外的名牌大学、名牌课程、名牌教授,另一方面是对国外先进的办学模式和管理模式的引进,对这两个方面不能只重视前者而忽视了后者。据他介绍,北京中加工商学院正通过与美国“八大”教育公司的合作,在成人教育方面探索新的办学模式和管理模式。这“八大”教育公司通过在纽约和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融资,使学校迅速发展,有的已成为全美规模最大的成人高校。另外,他还认为,目前一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因受到学位授予上的限制,正在举办国内的高自考和成人高考项目,这不仅谈不上引进优质的教育资源,也失去了中外合作办学的特色。
即使就学科的引进而言,据有关专家分析,目前还大多集中于工商管理,大约占36%左右,专家们建议,应加大在高新技术如农业、生命科学、新材料领域的合作办学力度,并注重引进国外较成熟但国内没有或较新的专业和学科。
国外职业教育证书亟待认证
在《条例》中可以看到,国家不仅鼓励在高等教育领域,同时鼓励在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然而开展职业教育,首先要面对的是引进国外的职业教育证书由国内那一家主管部门来认证的问题。中加工商学院对此就碰到了一些麻烦。前不久该校引进了美国的CFA(特许金融分析师)培训。CFA在西方一直被视作进军金融市场的“入场券”,获得这一国际金融“绿卡”,是国内金融人才与国际接轨的标志。但当该校找到几个有关部门申请证书的认证时,得到的回答都是:不归我们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我们也不知这个有关规定在哪里”,帅院长如是说。第二是外汇管理问题。培训费、考证费等都需支付给外方外币,但由于缺少政策依据,此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一些院校长呼吁,随着《条例》的出台,尽快出台中外合作办学相关的配套政策,使软件环境趋于完善。
清除依法办学隐患
《条例》的颁布使中外合作办学步入依法办学的轨道,但目前仍存有隐患。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主任方茂田教授介绍,该中心受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的委托,独家承担着外国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高等教育文凭证书的认证和鉴定工作。从2001年初开始,又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颁发国外证书开展了认证。在工作实践中他们发现:有的学校在没有获得当期批文的情况下就擅自招生,有的学校没有依据批文的要求擅自扩大招生规模,降低招生要求,还有个别学校所招收的学生存在学历学位不相衔接。他说,此类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徐处长也提醒消费者:目前违规进行中外合作办学的事件时有发生。只有经过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对外方学位的认可才有保证,否则就要出现问题。有关专家也呼吁,应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评估,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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