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职业认证 >> 证券从业考试
第十章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第二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设立申请
■ 最新课程推荐更多课程>>
学校培训课程开课时间上课地点精英价报名
北京华图 公务员面试实战突破班一2009-01学院路周边大¥2880
政法英杰 司法考试魔鬼训练A班2009-05-02北理工¥8200
政法英杰 司法考试全国法条精讲A2009-06-27北理工¥2380
倚天机构 高级纳税筹划师认证培训电话预约西直门¥3800
北广之星 影视短片制作初级培训班电话预约中国传媒大学¥3500
目前,我国的基金监管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性管理和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国务院明确规定,除对基金托管人的资格核准及监管工作须由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负责外,中国证监会为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机关。各地证券监管部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对当地的基金市场履行监管职责。基金业的行业自律管理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证券交易所则在对交易所上市的基金履行一线监管的职责。

(一)对设立申请的核准
  中国证监会制定了严格的标准,从严审核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同时,严格进行开业审核,将现场验收结果作为批准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开业的必要条件;证监会还建立了基金业务培训制度和内容涵盖法律、基金、证券、金融的考试考核制度,从严选拔合格、称职的候选人担任高级管理职务。

(二)基金监管的主要方式
  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主要有非现场监控和现场检查两种方式:

1.非现场监控。
  非现场监控主要通过分析报备材料的方式来实现。为能及时、全面、动态把握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完整的报备材料制度。基金托管人须定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监察稽核报告、基金持有人名册和对管理公司的监督报告等材料;管理公司须定期报送监察稽核报告、基金运作报告、公司财务与自有资金运用情况报告等;基金托管人和管理公司还须不定期地就可能对基金持有人权益和基金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不定期地讲基金信息披露内容、更新后的内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资料及其脱离原单位人事关系的证明文件、以及基金的有关银行存款账号、证券账号、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号和证券经营机构名称等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是中国证监会监管基金运作的重要手段。中国证监会通过现场检查,更深入地了解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部以及基金的运作状况。现场检查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两种。每季度进行一次的现场检查,侧重基金运作、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基金托管人和管理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不定期的检查则针对发现的问题或接获的举报,由有关业务部门组织人员及时进行。

  中国证监会还对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实行年检制度,并把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高管人员的年度考核列入年检内容。年检是对基金托管人、管理公司以及基金运作进行的全面现场检查。

3.基金监管的主要内容

  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包括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以及对证券投资基金行为的监管等。

(1)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
  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主要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应符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法人治理应符合相关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符合有关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内部机构设置、技术配备及内控制度的建立等应符合有关规定等。

(2)对证券投资基金行为的监管。
  对证券投资基金行为的监管分为对基金设立、募集与交易的监管和对基金运作的监管,这是基金监管的重点。

  对基金的设立、募集与交易的监管主要包括:基金设立应符合规定的条件,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的发起人在基金存续期内应持有一定比例的基金单位;基金募集前三天,基金发起人应在指定的报刊上登载招募说明书;有关基金的申购、赎回场所或上市交易安排应符合相关规定等。

  对基金运作的监管主要包括:基金投资组合应符合有关规定;基金、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托管人不得有禁止从事的行为;基金有关费用的核算及支付、基金收益的分配、信息披露、专用交易席位的使用符合规定等。

(3)对基金托管人的监管。
  对基金托管人的监管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从事基金托管业务必须符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并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基金托管银行应设立独立的托管部门专门从事基金托管业务;托管部门内部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机构设置、技术配备、和管理制度等应符合有关规定等。

  1998年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上述三方面的有关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下一篇:第十章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第一节、证券投资基金监管的目标、原则与手段

(一)基金监管的目标
1.维护社会公众特别是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2.保证基金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
3.降低系统性风险。
4.推动基金业的发展。


(二)基金监管的原则
1. 依法监管原则。一切金融监管行为都必须合法进行,基金监管也不能例外。
2.“三公”原则。即公开、公平、公正三原则。
3.监管与自律并重原则。
4.监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原则。


(三)基金监管的手段


基金管理部门对基金...[查看详情]

  影视动画培训   北大BEC培训官方报名网站   2008美国夏令营启航官方指定报名网站   2008留学第一站!  
  北师大 火星时代
共举影视动画培训之鼎
  北大BEC培训官方报名网站
现在报名独享95折!
  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考试
一次过关完全备考手册
  2008留学第一站
留学资讯尽在精英留学站!
 
上一篇:股票基金及其特点
下一篇:第十章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第一节、证券投资基金监管的目标、原则与手段
 相关新闻
·第十三章股票投资组合管理第一节、股票投资组合及其管理·第十二章资产配置管理第四节、资产配置的方法和运用
·第十二章资产配置管理第五节、资产配置主要类型及其比较·第十二章资产配置管理第一节、资产配置的含义、原因、目标及步骤
·第十二章资产配置管理第二节、资产配置应考虑的因素·第十二章资产配置管理
·第十章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第十二节、基金托管人的监管·第十章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第八节、基金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管理
·第十章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第九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机构从事基金代销业务的资格审批·第十章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第十节、有关机构从事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资格审批
·第十章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第七节、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第十章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第六节、基金管理公司所涉及的审批事项及日常监管内容
·第十章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第三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第十章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第四节、基金自律性管理的组织机构及监管
·第十章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第五节、证券交易所对基金的监管·第十章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第一节、证券投资基金监管的目标、原则与手段
 
◇ 重点栏目导航
◇ 精英服务承诺
教育顾问:010-51660910
QQ交流:138660910
相关资料
·2008年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笔试题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手册——西医类笔试题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手册——民族医医师类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与答题卡填涂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手册——报名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手册——笔试分数解释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手册——考试简介
·2008年全国国际物流师(二级)考试题型和
·2008年全国国际物流师(二级)考试大纲
·2008年全国物流师考试学习大纲——《物流
相关试题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模拟试卷一参考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模拟试卷二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模拟试卷一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试卷一参考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试卷一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试卷及参考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模拟试卷答案之公共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模拟试卷答案之公共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模拟试卷之公共科目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模拟试卷二参考
相关热贴
·海关总署:2007年报关员资格考试合格分数
·公务员面试实战技巧:考试开始前注意这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