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可以是有面值的,但权证的价值估算可以说与面值无关。
从原理上理解:权证的发行方式与配股类似,但资金的流向却是恰恰想反的,上市公司为了获得流通权,将动用自有资金从市场购买权证。配股的资金流向是从股民到上市公司,而权证的资金流向是从上市公司到股民 。在某种罕见的特定情况下,权证价格可能高于股价:当上市公司有流通指标的时候,一定要在某个日期之前收购到足够量的权证,而市场普遍惜售,权证就可能越来越值钱,边际最高的价格可能会高于股价(这种情况极为罕见,为了获得流通权而支付高于预期收益的生意摆明了是亏本,但为了实现流通3亿股而在最后500万股上出现极端情况并非没有可能);而另一方面,如果上市公司发行权证仅仅是为了响应股权试点,仅仅是为了配股圈钱的需要,并没有从市场购买权证的意图,权证可能一文不值,因为权证本身是没有价值的,跌到0都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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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这是为大盘股准备的。小盘股科技股可能比较适合对价补偿方案。而对于指标股或篮筹股而言,如果出现像三一重工这样的强烈波动,对大盘的稳定是有害无益的。流通盘、总股本的条件下,能够符合的股票仅140余家。由此可见,这仅是对部分个股适用的方案,不是普适标准。解决股权分置的道路还很漫长,最为棘手的问题适涉及B股、H股的流通股的补偿原则以及股价长期低于净资产的股票(数量高于140家)。这些核心问题不涉及,股权分置难言胜利。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