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承销商和全球协调人拟定的发行与上市方案应明确以下内容:(发行力式)、(上市地的选择)、(国际配售与公开募股的比例)、(拟进行国际分销与配售的地区)、(不同地区国际分销或配售的基本份额等)。(多选) 2.主承销商和全球协调人在拟定发行与上市方案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有:(计划安排国际分销的地区与发行人和股票上市地的关系是否密切)、(市场流豉性是否充分)、(发行准备是否便利)。(多选) 3.对于募股规模较大的项目来说,每一国际配售地区通常要安排一家(主要经办人)。(单选)
下一篇:第十章外资股的发行第九节、国际推介与询价
1.在发行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并且发行审查已原则通过的情况下,主承销商将安排(承销前)的国际推介与询价。国际推介的主要对象是(机构投资者)。(单选,注意在发行基本被通过后,承销前即开始推介)
2.国际推介的主要目的是:(多选)
(1)查明长期投资者的需求情况,保证重点销售; (2)使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情况,作出价格判断; (3)利用销售计划,形成投资者之间的竞争,最大限度地提高价格评估; (4)为发行人与投资者保持关系打下基础。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