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期权交易中,买方向卖方支付一笔权利金,买方获得了权利但没有义务,因此除权利金外,买方不需要交纳保证金。对卖方来说,获得了买方的权利金,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因此,需要交纳保证金,保证在买方执行期权的时候,履行期权合约。
3、虚值期权执行的可能性小,按照国际惯例,收取的保证金中减去期权虚值额的1/2。但是,对于深度虚值期权来说,减去期权虚值额的1/2,可能导致保证金计算结果为负(或零),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收取相当于期货合约保证金一半的资金。
【例1】一投资者3月5日卖出一手9月小麦看跌期权,执行价格为1000元/吨,权利金为20元/吨,上一日期货结算价格为1020元/吨,若期货保证金按5%收取,则卖方开仓需要资金为下面计算的最大值。
一、期权基本特征
(一)期权发展概况
期权交易的出现已达几个世纪之久。在17世纪30年代的"荷兰郁金香热"时期,郁金香的一些品种堪称欧洲最为昂贵的稀世花卉。1635年,那些珍贵品种的郁金香球茎供不应求,加上投机炒作,致使价格飞涨20倍,成为最早有记载的泡沫经济。同时,这股投机狂潮却开启了期权交易的大门。郁金香交易商向种植者收取一笔费用,授予种植者按约定最低价格向该交易商出售郁金香球茎的权利。同时,郁金香交易商通过支付给种植者一定数额的费用,以获取以约...[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