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是基金资产在运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超过本金部分的价值。基金收益主要来源于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它收入。
1.基金的红利收入是指基金通过公司股票的投资而在年中或年末分配时获得的收入。基金因持有股票而分配得到的投资收益主要包括股票红利与现金红利两种。
2.股息是指基金管理公司优先股的投资而在年中或年末分配时获得的收入。
3.债券利息是指基金资产因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金融债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
4.证券买卖差价是指基金在证券市场上买卖证券形成的价差收益,通常也称资本利得。证券买卖价差是基金收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股票买卖价差和债券买卖价差。
5.存款利息是指基金将资金存人银行或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所获得的利息收入。这部分收益仅占基金收益很小的一个部分。开放式基金由于必须随时准备支付基金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必须保留一部分现金存在银行。
6.其他收入是指运用基金资产而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额,如基金因大额交易而从证券商处得到的交易佣金优惠、新股手续费返还、发行费结余等杂项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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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信息披露的目的 依靠强制性信息披露,培育和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增强市场参与各方对市场的理解和信心,是世界各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普遍做法,基金市场作为证券市场的组成部分也不例外。基金投资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受人之托,专业理财”,基金持有人作为委托人有权利了解基金运作和资产变动的相关信息。人们常说,“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路灯是最好的警察”,通过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实现基金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的披露,基金运作的通明度得以增强,基...[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