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各类从事咨询或鉴证类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越来 越多,如会计师事务所、工程咨询公司等。从事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也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一类的业务。这是市场经济不规范的表现。实际上,审计业务与造价咨询业务有根本的不同。
一、两者业务范围不同
造价咨询业务主要有: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结算;编制或审核投标标底,造价依据;经济评价及论证;工程造价监控及工程经济纠纷鉴定;工程变更及合同价的调整和索赔费用计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业务。
审计业务主要有: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审计业务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等。
二、从业人员不同
审计业务由注册会计师从事,而工程造价咨询必须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承担。
1.依据不同。审计依据国家《审计法》和《基本建设竣工审计工作要求》等。造价咨询业依据的是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参数。
2.内容不同。审计主要审查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建设成本、交付使用资产、投资包干结余、投资效益评估等。造价咨询是以承包合同为基础、审查合同价格的合理性、施工过程中施工变更、工程签证是否实事求是,并作出符合施工实际的竣工造价审查结果。
3.目的不同。审计的目的是对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投资项目的投资进行有效控制。造价咨询主要解决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达到 提高经济效益和投资效益的目的。
4.法律效力不同。审计报告只对审计单位产生法律效力,对施工企业没有连带的法律效力。而造价咨询审查结果对承包双方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可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由上可以看出,审计工作是行政监督,严格遵守《审计法》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所界定的决算审计范围。审计机关的介入应在项目立项前期或项目竣工决算后期,而不能介入工程结算。审计的重点应放在业主是否执行合同方面。
四、审计业务兼做造价咨询业务之风险
第一,盲目审减导致法律诉讼的风险。目前,有的地方政府为了节约投资,将社会审计机构对工程结算审计的收费定为按审减额收费。由于利益的驱动,审计人员不顾事实和合同的规定,盲目审减结算额,从而可能导致诉讼。
1. 工程造价的特点:大额性、个别性、动态性、层次性、兼容性;
2. 工程造价的作用:项目决策的依据;制定投资计划和控制投资的依据;筹集建设资金的依据;评价投资效果的依据;利益合理分配和调节产业结构的手段;
3. 工程计价的特征:单件性;多次性;组合性;多样性;复杂性;
4. 静态投资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基本预备费等;
5. 动态投资包含静态投资所含内容外,还包括建设期贷款利息、投资方向调节税、涨价预备...[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