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所在考点、考试课程、违纪类型以及处罚决定被一并公布。92名违纪考生中有66人被停考一年;8名考生被停考两年;18人被停考三年,且92人当次考试的各科成绩全部无效。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等舞弊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取消考试成绩、停考一至三年的处罚。
从今天起,10月高自考各专业笔试课程、非笔试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课程以及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各科成绩开始公布,考生可登录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进行查询,也可通过拨打声讯电话和发短信进行查询。12月15日至17日,考生持IC卡准考证到考试所在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成绩通知单。
根据全年工作安排,下半年全省统一受理考生的毕业申请时间为12月17-21日。届时,请按照各专业考试计划,各门课程考试合格(含实践环节、毕业论文)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课程合格证到各省辖市考办办理毕业申请。办理本科层次毕业手续者,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2008年1月8日后,提出申请且符合毕业条件者,可到省辖市考办领取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