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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08年职称外语考试报名延至1月22日
来源:福建省人事考试网 更新时间:2008-1-24 http://www.edu5a.com | | 精英教育阅读提示:职称外语考试各种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用书是命制试题及考生了解考试内容、掌握相关知识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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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地点 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将按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五、考试收费 考试报名费根据闽价[2003]费516号文件,每科按55元标准收取。 六、有关政策 根据国家人事部频发的《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对放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要求或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九种对象,可分别按照我省闽人发[2002]152、154号和闽人发[2004]1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申报经济、会计、新闻等20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具体见附表)。 2、企业单位、设区市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高校教师和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除从事中医、中药、护理工作的人员外〉)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3、高等学校教师,省属事业单位(不含工作地点在设区市及以下的省直垂直管理单位)的自然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社会科研人员(不含从事中共党史、地方志、艺术研究工作的人员),省属卫生单位和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不含从事中医、中药、护理工作的人员),省属事业单位(不含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验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相应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国际商务师,按原有职称外语要求,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上述人员中,对于1979年12月31日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含职业学校)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4、符合闽人发[2002]152、154号文件规定的免试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可免试。 5、除免试人员外,对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设定外语要求。 6、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或原全省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汉)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不含一年有效期的证书)在规定级别内长期有效。 七、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各类别、级别的试卷全部为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 3、英语各级别的试卷均分为A、B卷。考生所持试卷内有“应考人员注意事项”的说明,规定了本卷的“试卷代码(三位数)”请考生须将试卷代码号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 4、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其它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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