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人事局考试中心(职称科),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06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国家人事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的在哈中、省直单位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1张2寸相片,到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办理。 2.在各地、市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由各地人事部门携带考试合格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相片,统一到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办理。 二、发证时间 2007年3月16日至2007年4月26日每天上午,节假日除外。 地 址: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哈市南岗区鸿翔路98号省人才中心一楼)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O七年三月六日 下一篇:关于做好07年注评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07]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厅(局)人事考试中心(院)、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严格...[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