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外交部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自本月14日起生效。
根据该协定规定,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和公务护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持有效的柬埔寨王国外交和公务护照的柬埔寨王国公民——仅限外交或领事机构常驻人员和在缔约一方入境后停留不超过三十日及过境、出境的临时访问人员免办签证。上述缔约双方公民如欲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停留超过三十日,应在入境后依照缔约另一方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手续。
来源 外交部网站 下一篇:外交部:越拟停向我公民发D类签证 外交部27日发布提醒说,越南驻华使馆将暂停向拟于2006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期间入境越南的中国公民颁发D类签证(无邀请方,可在越停留15天的签证)。
请需在上述期间赴越的中方团组,提前与越方有关邀请单位、组织或个人联系,确保如期获发越南签证。
来源《深圳特区报》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