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请根据上述合格标准认真对各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经与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管理机构核准数据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7月31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为发放该专业相应资格(水平)证书的依据。
贵州软考通知:45分以上的考生,请交照片!
请06年上半年软考各科成绩在45分以上(包括45分)的考生,7月20日前到省软考办交纳考生本人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及证书工本费10元。
联系电话:0851--6858863
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0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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