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菌素、葡萄糖、抗狂犬病血清等26种药品从2008年1月7日起,开始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新的最高零售价格。昨天,北京市发改委发出通知,对于届时不执行最新零售价的药品零售企业将严肃查处。
最新进行最高零售定价的26种药品是根据《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等有关规定,在进行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以及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的。
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
通用名称 剂型规格 单位 最高零售价
粘菌素 颗粒剂 1g∶100万单位瓶 9.2元
利福平 胶囊(Ⅱ) 225mg×60盒 41.9元
动物胰岛素 注射剂 300单位:3ml瓶 34元
氯化钠 注射剂 90mg∶10ml瓶 0.45元
氯化钠 注射剂 90mg:10ml,塑料安瓿瓶 1.7元
葡萄糖 注射剂 10g∶20ml,塑料安瓿瓶 1.8元
甲紫 溶液剂 200mg∶20ml瓶 1.8元
抗狂犬病血清 注射剂 400IU支 3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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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2007年建立了药品虚假违法广告“黑名单”制度。凡夸大产品疗效,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承诺,严重欺骗、误导消费者;扩大适应症或功...[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