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中学费今秋要涨
“自费生和公费生统一为统招公费生,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为:城市重点高中每名学生每学期学费不超过800元;一般高中每名学生每学期学费不超过500元。”这是拟调整后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昨日,关于调整辽宁省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学费标准的听证会在沈举行。新标准如果顺利获得政府批准,9月1日新学期开始后即将开始执行。
停止招收自费生
从2006年秋季起,我省普通高中停止招收自费生。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根据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成本合理分担的原则,拟对公办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学费标准进行调整(择校生另行规定)。根据我省具体情况,经过认真测算和有关部门审核,省教育厅提出调整方案:取消现行的自费生收费标准和现行的公费生收费标准。
今后,我省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层次只有两种形式,即统招公费生和择校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自费生、扩招生、旁听生等其他层次的学生。
800元/学期为最高限额
将自费生和公费生统一为统招公费生后执行统一收费标准。拟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为:城市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800元,比原来多了5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500元,比原来多了300元。县(县级市)、郊区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7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400元。以上学费标准中均包括信息技术教育费。
去年我省有18万名高一新生,今年将有20多万,这些高中学生将全部按新的学费标准交费。
由于城市与农村的经济状况不同,重点与一般学校的办学投入不同,学费按照城市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和农村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四个标准制定。省定标准为最高限额,各市政府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和居民承受能力等具体情况,适当下浮收费标准。
去年普通高中学生按照原来标准已经交纳的学费怎么处理?省教育厅副厅长李树森对此表示:“将多退少补。”
学费总体降了
拟调整后的学费标准,总体上不增加普通高中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并有所降低。
从2005年在校生情况看,公费生和自费生所占比例基本上为1:1,全省重点高中和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学费的平均水平分别为839元和546元(不包括信息技术教育费)。调整后,会使普通高中学生家庭的学费投入总体有所下降,根据2005年的数据测算,2005年全省高中招新生20万余人,学费实际总收入4.51亿元。其中公费生收费0.39亿元;自费生收费1.99亿元;择校生4万余人,收费2.13亿元。如按拟调整的标准计算,预计总收入为4.16亿元。统招公费生学费收入预计可达到1.703亿元。如再加上取消信息技术教育费减少的0.08亿元,调整后的学校收入预计减少0.43亿元。
学生交的学费,只是作为办学经费不足的一种补充,公办学校仍然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学费标准调整后,政府对普通高中的投入仍然占较大比例。学生交费占25%,政府投入占75%。
我省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学费标准差距较大。现行的职业高中一般学杂费标准为每学期900元,大大高于普通高中公费生的收费标准,调整后差距缩小。
我省学费执行最低标准
每学期学费500到800元,这个标准是高还是低?“与部分省市相比,我省普通高中的收费标准偏低,我省拟调整后的学费最高限额是全国省市学费高限中的最低标准。”省教育厅副厅长李树森说。
我省现行的公费生学费标准是1998年制定的,一直没进行过调整。据了解,部分省市每学期学费标准的高限分别为:上海市1500元,北京市800元,天津市1000元,广东省900元,浙江省1500元,湖南省1000元。
贫困生可免收学费
为解决贫困生上学问题,省政府将继续设立专项资金和实施“宏志班”政策;各校要从高中择校生收费中提取不低于15%的择校费作为扶贫助学专项资金,统一用于本区域内普通高中贫困学生的奖、助学金。同时,对农村贫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学生,依据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实行减半或免收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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