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3月19日电()西宁市人民政府近日设立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基金,从今年3月起,对2005年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的借款支持和贷款贴息,以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记者从西宁市人事局了解到,西宁市政府日前出台了《西宁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从今年3月起施行。据西宁市人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基金是支持西宁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专项基金,基金由西宁市人事局与西宁市财政局共同管理,主要用来支持2005年(含2005年)以后从青海省普通高校毕业、具有西宁市户籍,在西宁市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以及西宁市生源从外省普通高校毕业回青海自主创业,且户籍已转入西宁市的毕业生。
这位负责人介绍,高校毕业生创办、领办科技创新企业且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的,基金管理委员会可为其提供6万元以内的借款支持;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下的,基金管理委员会可为其提供3万元以内的借款支持;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按银行同期最低贷款利率结息。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也可以选择向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2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高校毕业生两人以上合作经营的,还可以适当扩大贷款贴息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