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9岁的喻晓原是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1998级博士研究生、中国保健协会名牌战略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法院查明,喻晓于2002年至2005年期间,分别利用虚假的中办、国务院工作人员的身份,以为企业讲课、调研、召开推广会等名义,先后骗取5家企业钱款共计人民币47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喻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骗取企业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情节严重,已构成招摇撞骗罪。虽然喻晓诈骗所得赃款经司法机关追缴在案,但其系累犯,故依法对其所犯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予以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喻晓不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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