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安监总局和建设部就3月份发生的北京地铁10号线塌方事故(本报曾连续关注)发出通报。通报指出,这起事故反映出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执行不严格,特别是抢险措施不当和有关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同时,也反映出地铁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国家安监总局和建设部要求各地有关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地下工程特别是地铁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辨识、评估、建档、登记、监控和动态管理,防患于未然。
国家安监总局和建设部要求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特别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违法行为。要加大对事故发生后瞒报、逃匿行为的惩治力度,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非法生产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且瞒报、逃匿的,要坚决依法惩处瞒报事故责任人。
今后,“电子眼”将不只是针对交通违法行为,还将针对工程项目安全。记者昨日从市安监部门了解到,我市有望逐步利用电子眼等监控手段,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安全监控。据了解,市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和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建的新、改、扩在建项目和农村建房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逐步利用“电子眼”等监控手段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安全监控,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