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本市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2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都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记者昨天获悉,这是由市建委、规委及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
据介绍,办法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审查建设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是否包括节能验收专项记录。此外,对未按规定取得节能审查批准意见和未按规定提交节能登记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将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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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3日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对一起直接影响中央电视台新址建设的行政拆迁纠纷案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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