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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三)知识产权法上的优先购买权
⑴委托技术开发合同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归研发人的,研发人欲转让专利申请权时,委托人有
⑵合作技术开发合同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归合作人共有的,一方共有人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
权的,其他各方有优先受让权。
⑶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单位,单位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完成人有优先受让权。
11.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的物在一定范围内,加以占有、使用、收益的限制物权。我国现行的几种重要的物权包括:
⑴自然资源使用权;
⑵土地承包经营权;
期限:耕地为30年;草地为30—50年,林地为30—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还可以延长,
承包期届满的,可以继续承包。
⑶建设用地使用权;
⑷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一户一宅原则,权利人 不得买卖或者变相变卖宅基地;权利人可以出卖、出
租宅基地上的房屋,但不得另行申请宅基地。
⑸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因通行、取水、排水、铺设管线等需要,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或者限制他
人不动产的利用,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⑹典权——是指出典人将自己所有的不动产交由典权人,典权人向其支付一定典价后对出典不动产享
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我国法律只认可房屋典权。典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①典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典权的目的不是担保,而是利用不动产;
②典权人必须向出典人支付一定的典价;
③典权的客体是不动产,并且必须转移占有;
④典权是有期限的他物权,我国法律规定典权期限不得超过20年,约定超过的部分无效;
⑤典权人在典期内享有对出典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典期届满以后出典人享有回赎出典
财产的权利。
12.相邻关系
⑴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
时应当相互给予便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⑵《民法通则》规定的调整相邻关系须遵循的原则:
①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②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⑶相邻关系的种类
①土地通行和占用关系;
②建筑物内通行产生的相邻关系;
③用水与排水产生的相邻关系;
④修建施工产生的相邻关系;
⑤排污产生的相邻关系;
⑥采光与通风产生的相邻关系。
13.抵押权
⑴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依法享有的就担保的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必须登记才能生效。
抵押权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①抵押权是从属于债权的担保物权;
②抵押权不移转抵押物的占有;
③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④抵押权人是以抵押财产的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
⑵抵押财产——是抵押权的标的或客体。抵押物必须符合2个条件:
① 抵押的财产必须是某项特定财产;
② 抵押财产不得是法律禁止流通的或已被强制执行的财产。法律规定的禁止抵押的财产包括:
a. 土地所有权;
b. 耕地、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c.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d. 依法被查封、抵押、监管的财产。
⑶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成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的价值对连续发
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①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对象是将来发生的债权;
②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