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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在有着有限目的的一方与有着无限目的的对立方之间的任何谈判中,带有有限目的的一方都必定要输。其原因是,谈判一方目的的大小决定了该方带到谈判中的能量与坚持程度。
下面哪个是上文暗含的假设?
(A)谈判双方进行谈判的强度影响谈判的结果。
(B)谈判总是使目的大小不同的双方互相竞争。
(C)无法提前准确地预测谈判的结果。
(D)有着非常高的目标的谈判者必须非常坚持以避免失败。
(E)谈判的双方通常不知各自目标的大小,直到谈判的结果出现。
07.
有三位见习医生,他们在同一家医院中担任住院医生。
(1) 一星期中只有一天三位见习医生同时值班。
(2) 没有一位见习医生连续三天值班。
(3) 任两位见习医生在一星期中同一天休假的情况不超过一次。
(4) 第一位见习医生在星期日、星期二和星期四休假。
(5) 第二位见习医生在星期四和星期六休假。
(6) 第三位见习医生在星期日休假。
请问三位见习医生星期几同时值班?
6 星期一
6 星期二
6 星期三
6 星期四
6 星期五
08.
亲生父母双方都患有特滋——一种表现为某些肌肉非自愿性收缩的病症——的孩子患病的可能是亲生父母都没有特滋的孩子的4倍。所以,患特滋的倾向可能是一项遗传特性。
下面哪一项,如果正确,能最强有力地支持上述结论?
(A)父母患有特滋的孩子们如果在学校或在家承受了不正常的压力,要比未承受这些压力的孩子更容易患特滋。
(B)亲生父母未患有特滋,但由患特滋的养父母带大的孩子患特滋的可能性比由自己的亲生父母带大的孩子患特滋的可能性大。
(C)亲生父母患特滋的孩子无论是由亲生父母带大还是由未患特滋的 养父母带大,患特滋的可能性是相同的。
(D)亲生父母患有特滋的孩子在患上特滋后,如果他们在染上早期症状时就寻求治疗,就可以避免更严重的症状。
(E)在出现最初的特滋症状时,与亲生父母患特滋的孩子相比,亲生父母未患有特滋的孩子被诊断为特滋的概率要小。
09.
刑事案件中的陪审团不会依据任何证人所做的未经证实的证词而做出决定。这是十分正确,因为对任何人所做的未经证实的指控保留高度怀疑是比较明智的。但为了一致,陪审团应该结束那种通行的做法,即依据未经完全证实的招供而给被告定罪。
下面哪个,如果正确,最能增强上述论点?
(A)当被告推翻其在审判前的坦白的时候,陪审团通常宣判其无罪。
(B)陪审员的选择过程被设计为选择在审判前那些认定被告有罪的人。
(C)当被告确实做了其被指控的罪行时,他们会全部坦白,并且相信原告掌握了足够的证据。
(D)那些易受暗示影响的人若被控有罪,有时会对其过去的经历不太肯定以至于承认所加之罪名。
(E)许多人认为陪审团在被告完全坦白之前不应对其定罪。
10.
B国的一群最高级法官已经批评了最近采用的对某些类型犯罪采取统一的强制判决的方法。这些法官论证道:这种判决,剥夺了他们在判决时所具有的判断力,使他们无法根据情况考虑加刑或减刑,因此不能达到真正的公正——惩罚的力度与犯罪的严重程度相符。
下面哪个,如果正确,为这一论证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即在达到上文论述中所定义的真正的公正方面,B国新采用的强制判决法不一定比以往方法更糟?
(A)在采用强制性判决以前,B国东西两地的法官对同一种类型的,严重程度相同的犯罪的判决差异很大。
(B)现在的B国,那些已统一判决的罪行犯罪率要比未统一判决前低。
(C)引入统一判决制度是由B国议会绝大多数票通过的,因此在将来是不太可能被撤销的。
(D)现在引入统一判决的这些罪行中,原来的最高量刑与最低量刑之间有很大差别。
(E)B国的法官们是终身制的,因此他们不易受政治压力的影响。转贴于:公务员考试_考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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