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商务部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30号)的有关精神,为了做好我省今年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和省商务厅共同负责我省国际商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组织实施,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会同省商务厅对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试卷设置为: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三科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 2008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1月8、9日举行,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为: 11月8日 上午 8:30~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下午14:00~17:0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11月9日 上午 8:30开始 外经贸外语口语(英、俄、日、法),一天考完。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申请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本年度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 (三)申请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所列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四、注意事项 外销员为国际商务专业的从业资格,是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的基本条件;国际商务师为国际商务专业的执业资格,是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关键岗位的必备条件。 (一)已取得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符合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必须参加《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的考试(可免试“外经贸外语”)。 (二)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 (三)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或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都必须一次通过所有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08年6月2日至6月17日。
六、报名方法 凡符合条件,愿意报名参加考试者,按如下程序办理报名手续: (一)申报人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职称考试处购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等资料。(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联系电话:65375001) (二)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查后签署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必须说明考生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由审查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三)填涂《报名信息卡》;填涂信息必须与《资格考试报名表》内容相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