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某市M公司于1997年8月1日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20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为商业,使用期限为40年,于1997年8月20日办理了土地登记。现因债务的关系,将这宗地连同房产转让给了N贸易有限公司。问该如何办理这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参考答案:1、程序: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核发土地证书
2、申请。N贸易有限公司应该在与M公司签定了土地转让合同或协议后30日内,办理房产变更登记15日内,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应该提交的材料:(1)、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表;(2)、N贸易有限公司法人证明、《土地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明;(3)、转让合同(4)、原土地使用证;(5)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6);税费交纳证明;(7)、委托代理的应该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地籍调查。只要实地调查该宗地原来登记状况是否变化,没有变化,可直接移交土地登记人员进行审核。
4、权属审核要点:(1)、对申请人的审核。身份证明及民事行为能力审核,重点审核申请人与转让证明文件的受让人是否一致。委托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审核。(2)、对土地使用期限的审核。转让后的使用期限应等于原来使用期限减已经使用的期限。(3)、对土地价格的审核。应对申报地价进行登记和审核,决定实施优先购买权。(4)对税费的审核。(5)、对土地用途的审核。转让合同的土地用途、实际用途和出让合同用途是否一致。(6)对房产变更的审核。涉及房产转让的,应该审核房产证明。
5、注册登记。在原来的《土地登记卡》进行变更登记,并填写新的《土地归户卡》注销原来的《土地归户卡》。
6、核发证书。收回并注销原来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新的土地证书发给N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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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土地登记概论
第一节 土地登记的概念、意义和作用
一、土地登记的概念
世界上许多国家实施土地登记制度。土地登记,也称土地权利登记,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对土地的各项权利实行登记的制度。
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第2条的规定,我国的土地登记的概念是指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
二、土地登记的意义
按照民法理论,土地登记是一项法律制度,它的根本目的是对权利的公示。所谓公示,是指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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