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利设定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一宗土地上新设定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的登记。
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他项权利设定登记是土地使用权、所有权或土地他项权利的第一次登记,初始土地登记也是土地使用权、所有权或土地他项权利的第一次登记,二者具有共同点,都是土地登记机关对某宗土地的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第一次登记。但设定登记与初始登记有以下两点区别:
(1)设定登记属于变更土地登记的一种类型。
(2)设定登记是对土地权利的第一次登记,但不是在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进行的普遍登记,而是对个别土地的登记,具有经常性的特点。
设定登记按照所登记的土地权利的不同分为六种登记,即(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3)国家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4)国家租赁国有士地使用权设定登记;(5)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6)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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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6日我查到了成绩,一次通过了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考的成绩不是很理想,与我期望值有点差距,前两科70多分,后两科60多分,总结一下我自己的经验,打算参加2008年考试的可以借鉴一下。
1是复习时间要有保证,考试内容不是很难,但是涉及的内容很多,需要下功夫去记忆,建议从8月开始就进行复习,每天看几页,分散学习的紧张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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