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建账建制代理记账实务
题量:历年分值:1~3分。连续三年未考。 题型:单选、多选题。 在实际工作中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的比重很小,不是考核的重点,分值一般不高。2006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国家税务总局17号令《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对设置复式账和简易账的条件都作了较大的调整。该文件未被今年的教材编入。但其他没有变化的核算内容,仍可以作为考点。
第一节 代理建账建制适用范围与基本要求
一、代理建账建制的适用范围 对于经营规模小、确无建账能力的业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建账或不设置账簿。 二、代理建账建制的基本要求 (一)复式账建账建制的基本要求 注意:(1)个体工商业户的会计核算执行《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个体工商业户成本、费用列支标准执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 (2)按定期定额征税的私营企业等各类企业执行行业财务会计制度。法人企业按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2005年1月1日起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二)简易账建账建制的基本要求 注意:简易账簿均采用订本式,所执行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与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相同。
第二节 代理建账的基本内容与操作规范
一、代理建账建制的基本内容 (一)代建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 1.代建个体工商户复式账会计制度 报表:资产负债表、应税所得表、留存利润表。 2.代建个体工商户简易账会计制度 报表:应税所得表。 (二)代建个体工商户财务制度 1.收入确认是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此相关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 2.成本列支范围是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应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 注意:支付给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工资中不得包含业主的工资,业主的工资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5.下列税前不允许扣除的各项支出,要从成本费用中剔除 (1)资本性支出,包括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 (2)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罚款; (3)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款; (4)各种赞助支出; (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分配给投资者的股利; (7)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特有的) (8)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支出; (9)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其他支出。 二、代理记账操作规范 (一)代制会计凭证 1.审核原始凭证 注册税务师代理记账但不代客户制作原始凭证,仅指导其正确填制或依法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 2.代制记账凭证 (二)代为编制会计账簿 注意:“本年应税所得”、“留存利润”账簿。 (三)代为编制会计报表 (四)代理纳税申报 关于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应单独填报《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它要依据应税所得表按月填报并附送有关财务报表,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实行多退少补。 (五)代理纳税审查 [例5-1]第(8)、(16)、(17)、(19)笔业务的账务处理。(教材中的本道例题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没有扣除业主的生计费用,这里主要讲解的是个体工商户账务处理的规定,对于生计费用的扣除暂不考虑) (8)计提本期工资、奖金、津贴5000元,其中应在税后列支1000元。账务处理为: 借:生产成本 4000 税后列支费用 1000 贷:应付工资 5000 (16)计算本期应税所得的账务处理: 借:营业收入 33113.21 贷:本年应税所得 33113.21 借:本年应税所得 26398.68 贷:营业成本 20000 营业费用 4500 营业外收支 17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8.68 借:本年应税所得 6714.53 贷:留存利润 6714.53 (17)年终结转个人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借:留存利润 421.45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21.45 (19)结转税后列支费用的账务处理: 借:留存利润 1000 贷:税后列支费用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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