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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开影响收入分配的公有制方面的因素不谈,仅就收入分配差别的程度而言,参照私有经济社会的经历看,至少基尼系数要达到0.5以上的水平才算得上是两极分化了,而我国即使各种财产及非法收入的影响都计算在内也没有达到这个程度。
赵人伟、李实等人通过引入两极分化的绝对标准和相对标准来加以验证。他们在《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再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年)一书中通过对1986年到1995年各年的城镇居民抽样调查的分组数据进行计算,发现其中只有一年(1988年)同时通过了绝对标准和相对标准。因此,他们得出结论认为,进入1990年代以后中国并没有出现两极分化的问题,认为主张“两极分化”论点的学者大多数是将“两极分化”混同于收入差别扩大。
居民收入来源于多种途径。居民拥有的劳动能力、资产、社会关系等的差异往往会带来收入差异。比如各部门垄断程度的差别、政府对就业和工资水平的直接干预等。资产收入差距形成的原因在于居民拥有资产的数量与种类以及资产获得渠道的差异(比如企业内部股等)。
转移性收入差距形成的原因在于居民所在单位的收入、福利偏好以及政府的福利政策、居民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伦理倾向、居民个人的社会关系、居民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的伦理偏好等。
总之,收入分配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经济问题,不能简单地通过一两种测度办法加以判断,有关收入分配(或者收入分布)的经济理论也仍然处于争论和发展之中。
主讲人推荐参考书目:
(1)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公共部门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2)赵人伟、李实《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再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年
(3)Gordon Tullock, Public Goods,Redistribution and Rent Seeking, Edward Elgar 2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