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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析:以上这篇文章的写法就是探究式申论范文的写法,考生可能会敏锐地发现戴老师所写的上面这篇范文,其文章部分并没有专门的“策论部分”,因为“说开去”,并没有限定必须要“说到对策上”去,而且题目要求也没有限定必须写对策。因此,“议论文”并不等同于“策论文”。戴斌老师认为,我们在写议论文的时候,并不一定要写相关的对策,实际上,“文章本天成”,写文章如果过于拘泥于形式,就会带有“八股文”的味道,这是与国家设立公务员考试的初衷是违背的,同时我们要明确“议论文”不是“策论文”,这一点戴斌老师希望广大考生能够有所区别地看待。其实申论文章的核心关键在于“言之有理”。因为原因也罢,对策也罢,都需要“言之有理”才可得分,而“言之无理”或“言之无物”的空洞性文章往往得分不高。对此,希望广大考生在备考中注意对文章“说理性”的练习。最后新东方戴斌老师祝广大考生在公务员考试中考出好的成绩。
附录:
07年6月北京社招公务员申论考试背景材料一:
(关于国外的有关治理“路边摆摊现象”的经验)
路边摆摊现象一向是各国城市管理中的“痼疾”。一方面是弱势群体——小摊主们的生计;另一方面是关系到城市形象的市容市貌和交通安全。如何平衡这两方面的利益成了一个大难题,它困扰着许多国家的市政管理部门。
韩国:小摊已经形成一种“道路文化”
本报驻韩国特约记者詹德斌、张德强报道:一提起小摊,韩国人会津津乐道地说起路边的小吃。在韩国,卖小吃的摊子叫“包装马车”。很多“包装马车”还装有动力,有的直接从小卡车改造而来。不仅年轻的学生喜欢在“马车”里聚会,中老年的人也会在上下班时顺便来到“马车”前吃上一口。韩国的小摊已经从过去比较单一的小吃摊,发展到花店、寿司店、服装店、日用品店,可谓种类繁多,难以计数,而这些店又大多是装饰得很有个性的移动商店。韩国MBC电视台甚至将小摊称之为一种“道路文化”。
大多数韩国人的生活习惯属于“夜猫型”,在一些繁华地段,基本上是24小时人流不断。夜晚的韩国小摊更是街头不可缺少的一道风景。一位年纪较大的摊主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不论什么地方在晚上12点到凌晨4点,是没人管制的,所以也有摊主只是在这个时间才出来,照样可以生意兴隆。在韩国,小摊一般是没有什么税收的,只要你申请加入“小摊业主协会”,获得批准后你就可以“出摊”了。
韩国政府对路边小摊的管理总体上采用区域管理的办法。即政府将市区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绝对禁止区域”,指摆摊造成通行不便,严重影响市容的地区。主要包括主干道、火车站、汽车站、广场、人行道和车道不区分的辅助干线道路等区域。第二类是“相对禁止区域”,指妨碍城市美观等危害程度较小的地区,在这里对摊位的规模、摆摊的时间和经营范围有一定的限制,对申请在此摆摊要严加管理。第三类是“诱导区域”,一般包括和住宅区分离的城市中心外围的空地、车辆通行很少的河溪两侧道路、经过长时间形成的传统市场内的道路。政府一般允许在这些地方摆摊设点,但对营业时间和经营范围也有限制。区域和时间划分清楚不仅有利于执法部门区别对待,也有利于摆摊设点者的自觉遵守。
韩国也将小摊问题上升到影响城市形象的高度,因而摆摊设点的主管部门不是各级地方自治政府,而是文化观光部门。政府在允许摆摊设点的地区强化后勤服务。各摊主在出摊时也秩序井然。有的摊主直接把一辆大型客车改装成一个流动的超市和时装屋。在全市到处流动,其本身就是一道亮丽的城市风景。
据一些老摊主介绍,韩国城市一般有两辆执法车对摊点进行管理,下午6点以后一般不出来巡查,下雨天也不管。但是一周会有一次夜间管制。不过,即使这天出来管理,巡查一般也会在晚上10点左右结束。老摊主掌握了上述规律后,一般都会在那天休息,出来的比较少。晚上10点后,摊主都可以很放心地经营。巡查人员一般不没收违规摊主的东西,但特别管制时例外。执法人员态度非常温和,忠实履行法规,很少出现与摊主的暴力冲突。如果摊主违规是初次,可能要根据“非法占用道路获取利益行为”罚款4.5万韩元(1元人民币约合120韩元)。一些摊主的物品被没收后,觉得价值高于这个数,也会交钱领回自己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