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另外戴斌老师建议广大考生在备考申论的过程中,不要忽视对面试题目的复习,因为很多面试题目与申论题目的话题实际上是有很多的“重合性”,比如本次07年6月北京社招公务员考试申论是关于“路边无证摆摊问题”,实际上,在07年3月18日浙江公务员面试真题的第四题就涉及到了这个问题。而这道面试题目与本次申论话题的考察思路基本是一致的,如果在考生在考前备考有留意过这一题目,在答卷应该会相对轻松一些。而当时,戴斌老师也曾撰文“新东方详解07年3月18日浙江公务员面试真题”,对这一话题已做了剖析,详文见如下:
07年3月18日浙江公务员面试真题第四题:
关于路边设摊,现在出了个文件,规定在市区内可以根据民意,适当选取一些路段摆摊,但是以前在马路边设摊是一概封杀的,对于这个文件,市民反响不一。谈谈你的看法。
分析:首先戴斌老师请大家先看题目中的关键字眼——“现在出了个文件”,为什么说它是关键字眼呢?因为这里所传递的信息就是政府的态度和以前相比作出一定的改变,就是“可以根据民意,适当选取一些路段摆摊”。而不再像过去那样“一概封杀”。这里,戴斌老师的观点是,政府作出的这样的“改变”,应该是值得肯定的。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从哲学的观点看,事物是不断的发展的,过去和现在相比,实际上所处的历史条件和社会条件都是有所不同的,过去是“一概封杀”不代表现在也要“一概封杀”,过去“一概封杀”是对的,不代表在现在的社会条件下,“一概封杀”也是对的。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政府能够根据社会条件的变化,勇于“求变”,敢于推翻自己原先的政策,这种态度值得肯定。
其次,从社会民主化的角度来看,政府可以说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体现的是对民意的尊重。为什么?因为题目中有一个很关键的限定条件,那就是“可以根据民意”,“适当选取一些路段摆摊”。这里“可以”代表没有强制性,这是民众的自由,而不是一个强制性的行政决定。二是“选取一些路段摆摊”的前提是,要“根据民意”,即“民意支持”就可以在“特定路段摆摊”,“如果民意不支持”就不能在“特定路段摆摊”。三是“适当”二字,这里的“适当”实际上指的是与现行的城市规划没有存在太大的冲突,即对民意的尊重是建立在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社会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的。
至于“市民反响不一”的问题,戴斌老师建议考生还是从理解的角度出发,因为不管结果如何,社会中总是存在许多不同的利益群体,任何行政决定或行政政策都不可能兼顾社会中各个人群的利益。因此,“市民反响不一”可以说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
参考答案:对于现在政府规定“在市区内可以根据民意,适当选取一些路段摆摊”的问题,我的看法是:
(1)从哲学的观点看,事物是不断的发展的,政府根据现在社会条件的变化,对“路边摆摊”的问题,采取了与以前不同的处理方式,是有其合理性的。
(2)对于新出台的文件,我认为体现了三方面的合理性:一是体现民意,因为文件规定政府在问题的处理是“根据民意”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二是很好地把握了“度”的原则,政府不是全面地同意“路边摆摊”,而是从“选取一些路段摆摊”,此举既不过左,也不过右。三是文件是建立在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社会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因为文件要求是“适当选取一些路段摆摊”,对于“不适当的路段”,政府并没有改变原来的管理模式。
(3)“市民对这个问题反响不一”,我认为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因为“根据民意,适当选取一些路段摆摊”可能对某些城市居民是有利的,但也可能影响或是可能影响某些城市居民的利益,那么部分城市居民表示出一定的担忧是很正常的。对此,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更加谨慎地处理“摆摊路段”的选择问题,尽可能少地影响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