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安全帽岂能承受生命之重?
据中央电视台6月17日《每周质量报告》报道: 今年4月,浙江一名建筑工人戴着安全帽,却被楼顶掉落的钢筋砸中头部身亡。这顶被完全穿透的安全帽轻轻一砸就破裂,用手一拉就能撕开一道口子。经调查,这是一顶劣质安全帽,是用垃圾废料制造出来的。 这起事故虽然只是一种意外,但假如,他所戴的安全帽安全的话,也许能保住一条性命。这则消息让人深思:如此安全帽岂能承受得了保护生命之重任? 素有建筑工人性命安全的“护身符”之称的安全帽,其防护作用在于:当人们受到坠落物、硬质物体的冲击或挤压时,减少冲击力,消除或减轻其对人体头部的伤害。安全帽作为一种劳动保护用品,是工矿企业和建筑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需品。 我们在一些建设工地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标语,“安全第一,请戴安全帽进入工地!”。人们只是注意是否戴了安全帽,而一般不会注意所戴的安全帽是否合格。《每周质量报告》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安全帽的质量必须引起重视! 我国对安全帽的生产实行的是许可证管理。1990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安全帽国家标准》规定,在每顶进入市场的安全帽上,应明确标注四项永久性标志: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制造年、月;生产合格证和验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2005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生产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尽管有明确规定,但还是没有挡住这些劣质安全帽进入市场,进入厂矿和工地。原因就在于,正规厂家生产的安全帽与“地下工厂”生产的安全帽价格悬殊很大,利欲熏天的老板为了最大限度地赚取利润,当然只会选择那些价低质次的安全帽。 可怜我们的工人兄弟,指望这些劣质的安全帽来保安全,结果是悲惨的。或许不戴这种安全帽,在工作中也许工人会更加小心。从这个角度而言,这种劣质的安全帽,戴比不戴更不安全。 我们在谴责这些老板利欲熏心时,更关心如何监管安全帽的质量问题。按我国《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规定,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正在实施生产假冒产品的场所、作坊,依法进行查处。即:当假冒产品还没有进入市场流通流域时,他们有权依法进行查处。进入市场流通流域后,由工商部门进行检查。进入厂矿和工地,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督察。 其实,在劳动保护用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都有相关部门在把守,关键是要各负其责。同时,对于那些一味贪图便宜而忽视安全的老板,一旦出了事故,就要重罚,加大违规成本,要让这些人明白,贪小便宜的结果是得不偿失。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各工种需要佩戴安全帽上岗的人员总数已达8000万人以上。安全帽作为一种消耗品,每年的使用量至少在5000万只以上。这是一个庞大的市场,其安全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要非等到群死群伤才引起注意,才来组织突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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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务员培训 提高治国理政本领
公务员培训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全面贯彻《干部教育条例》,必须大规模培训公务员。 要突出公务员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围绕提高公务员队伍政治素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培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培育公务员精神,增强公务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高广大公务员治国理政的本领,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