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在探索和把握我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重要方针,也是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
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科学发展观内在要求的准确体现
按照经济增长理论,经济增长是对不同时期的产出总量而言,主要指数量增加;经济发展则不仅要求有数量增加,而且要求有结构改善和质量提高。经济发展方式,可以理解为实现经济发展的方法、手段和模式,其中不仅包含经济增长方式,还包括结构优化、环境改善、技术不断创新、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资源配置趋于合理等方面的内容。从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来看,有两种经济增长方式:一是通过增加资源投入和消耗来实现经济增长,即粗放型增长方式;二是通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来实现经济增长,即集约型增长方式。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就提出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即从粗放型增长方式转变为集约型增长方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粗放型增长方式向集约型增长方式转变,即处理好速度与效益的关系,从过去那种单纯追求速度、盲目扩大数量的增长方式转变到数量和质量、速度和效益相统一的发展方式上来;(二)资源消耗型发展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转变,即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从经济发展严重依赖资源和破坏环境转到经济发展要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前提;(三)技术引进型发展向技术创新型发展转变,即处理好技术引进与技术创新的关系,从过去那种过度依赖技术引进转到注重消化吸收和提高技术创新的发展模式上来;(四)外需拉动型发展向内需主导型发展转变,即处理好国外市场与国内市场的关系,从过去的“让利性”开放转向“互利性”开放、从过于重视“引进来”转变为“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五)投资拉动型增长向居民消费拉动型增长转变,即处理好投资与消费的关系,由多度依赖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向主要靠消费拉动经济增长转变;(六)倾斜型发展战略向均衡型发展战略转变,即处理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协调发展的关系,改变由于“政策倾斜”形成的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状况;(七)效率优先的分配模式向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分配模式转变,即处理好效率和公平之间的关系,改变收入分配失衡状况,让人民平等地享受发展成果。
对一个国家来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并不能保证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它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经过长期探索,现在我们对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形成了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必须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这样的发展目标以及由此所决定的发展方式,显然是经济增长方式难以全面涵盖的,也就是说,单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能保证实现科学发展,而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综上所述,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涵义相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涵更深刻更宽泛,它本身不仅包含了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而且还从单纯注重数量的扩张转向既注重数量扩张又注重质量提高;不仅强调经济效益的提高,而且更加注重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不仅要重视经济的发展,而且还要保持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因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提法更科学,更符合中国的实际,它准确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选择
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们长期发展中处理和解决“快”与“好”关系的经验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解决了许多旧矛盾,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绩。但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在发展过程中也积累和产生了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在社会、环境、资源等许多方面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目前,我国已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消费国,在谷类、肉类、煤矿、钢铁与石油等五大基本物资消费上,我国仅石油一项落后,其余皆超越美国。除资源限制之外,我国还面临环境恶化的严峻形势。自然环境和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如果我们仍然片面地强调经济增长,不仅会给自然资源造成极大的压力,也将使环境面临更大的挑战。更值得注意的是,单纯强调经济增长而忽略增长成果的社会分配,将会导致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城乡差距、地区发展差距持续扩大,就业难,贫富差距日趋严重等等。这些矛盾和问题,是由于发展中客观存在难以避免的因素造成的,也是由于我们主观上较多地强调了“快”而忽视了“好”所造成的。事实证明,如果不转变观念,不从根本上处理和解决好“快”与“好”的关系,既不利于中国经济目前的发展,更会给中国经济长远的可持续发展带来隐患。在此背景之下,胡锦涛总书记有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提法就显得及时而且意义深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