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务员申论考前押题(十七)思想道德风尚标准表述-公务员考试
来源:精英教育网综合 更新时间:2007-10-8 http://www.edu5a.com |
(2)利己主义思想的盛行。心灵与心灵之间被私欲杂念阻隔,人与人之间被利益纠葛切割。所有这些都认为和自己利益无关,也不会伤到自己的利益,所以就视而不见。 (3)社会责任意识的稀缺。我们每个人都是公共社会的主人,对社会秩序维护、道德建设、安宁和谐的外部环境的构建与保障,应是每个公民必然的义务与责任。可是我们往往都忽略了,认为只要把自己的事做好就行了。 (4)法制意识的淡薄与缺位。毫无疑问,面对大街上的一些不公平的事(例如,见义勇为者得不到保护,证人拒绝作证等),甚至是恶性犯罪,我们都是冷漠的充当看客,这不仅是道德层面的失范,更是对严肃法律的漠视与亵渎。 (5)我国法律制度不够完善。见义勇为保护制度、对证人的保护措施等不够。比如,有的证人提供证言后被泄露出去,遭到打击报复等。 对策: 1.青少年思想教育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1)我们要保持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把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作为根本途径,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同时也要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让他们知道什么是遵法,什么是违法,而且要他们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2)要充分整合教育资源,全面强化关爱未成年人的思想意识。在提高全体公民政治思想素质的同时,各相关组织和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并进行沟通和衔接,逐步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思想道德建设格局。要对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进行认真清理和整顿,认真开展网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声讯台等传播的有害信息,以及所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营造适宜未成年人发展的社会和文化氛围。 (3)要重点整合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网络。 一是以学校为龙头,发挥主阵地、主课堂、主渠道作用。把德育放在素质教育的首位,把德育工作贯穿于教学的各个环节,实行未成年人道德建设一把手负责制,把德育内容纳入对教师的考核范畴,加强师德建设考核评估,创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学校。 二是以家庭教育为基础,大力营造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三是要培养青少年在学校、社会等的合作精神,不要以自我为中心,经常开展一些社会团体活动。 (4)不断繁荣青少年文化生活。 一要通过丰富多采、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来吸引青少年学生,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使他们从小受到健康思想的熏陶。 二要多为青少年提供符合年龄需求、心理需求的精神产品,通过举办各类优秀文化产品促销活动,扩展文化领域的消费,优化青少年学生的消费结构。 三要依托“青少年读书俱乐部”,开展青少年读书活动,丰富青少年学生的精神生活,积极营造读书氛围,不断形成读书热点。 四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扩大青年志愿者行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农村思想道德问题的对策 (1)设立一个中心--乡镇、村人民调解中心,解决农村稳定问题。人民调解中心能及时掌握民间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初始状态,有效降低民事纠纷转化成刑事案件的概率。 (2)建设一个阵地--乡镇、村级农民教育学校,解决农民素质教育问题。充分利用乡镇中小学校点合并后闲置下来的校舍,把其建设成农民教育学校,作为乡镇党成校的分校,对农民进行长期的、系统的科技、政策、法纪和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3)开展一项活动--节日教育活动,解决农村精神文化生活贫乏和思想教育不够问题。重视并利用节日期间农村文化活动异常活跃这一现象,对群众参与性和积极性很高的活动加以引导,寓教于乐,提高人们学习政策、法纪、科技知识的积极性,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4)确定一个目标--建设生态文明村,解决农民生活质量不高和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不明问题。把建设生态文明村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引导农民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3.当今社会见义勇为精神的匮乏的对策 第一,在弘扬社会正义和见义勇为精神的同时,还需要切实保护证人的安全。 (1)对于不同的证人,我们要采用不同的法律程序。即从证人提起保护申请到保护措施的操作,这种操作分为短期保护(从案件的侦查到审理完毕),长期保护(从侦查到判决完毕后再延长5年),终身保护(即可能对证人构成生命威胁的犯罪分子行为能力丧失之前)。 (2)对于证人的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失,我们要给予补偿。对打击报复证人的行为,应赋予司法机关以经济的或刑事的强制惩罚手段。 (3)要设立专门的职能机构来保护证人的权益。证人保护机构可以由公检法共同组成,由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负责,为证人提供全面的保护,防范任何形式的威胁。转贴于:公务员考试_考试大
|
|
|
|
|
上一篇:系列点评之二十九:构建和谐社会-公务员考试 下一篇:网友预测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二十四题-公务员考试 |
|
| 相关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