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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们晃荡了将近半年,有一次客户打电话到所里找我,当然这是例外,现在大家都知道了客户一般不会打电话到所里找人的,通常是打手机。(;补充一点我还是把自己当成那个所里的一员的,制作的名片上赫然印有那个所的电话,也斗胆印上律师两个字。)所里接电话的那个大爷说没有这个人,没有这个律师。我当时就萌发了离开那里的念头。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我下定了离开的决心。
接下来接了一个有关保证合同纠纷的案子,我和那个资深律师谈案情时,说到这里插一句话,他以前对“保证”这种法律关系有深入的研究,而且在有关媒体上发表过这方面的评论文章。我是理论和实践都不行的新手,在我谈了我的一些观点后,他鄙夷不屑地小声说了一句:‘看来不是科班出身的和科班出身的真的不一样呀。’他这一句话激发了我想在律师业混出点名堂的斗志。我是非法律专业,以前没有法律基础,考资格之前,没有认真地研究过法律书。但我认为我对法律有不同寻常的悟性的。
说句实话,我不认为法律专业与非法律专业相比有什么优势,律师业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职业,而且需要专门的知道,我也听说英美那些国家的学生进入法学院前必须学过其他专业。没有具体落实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想人家那样设计这个制度肯定是有道理的。
但是我不得不去重新学习法律了,就是混也得混个法律本科,法学学士学位。因为后来我听说,在省直所执业,要求要么有本市户口,如果不是本地户口必须是法学本科文凭,学士学位。我当时没有本市户口,当时我没有买房,不能入本市户口。所以只有先混个法学本科文凭,学士学位,事实上我当时大可不必去为那个法学文凭而费心的,省直所与市直的所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吗?现在看来在什么样的所执业并不会给你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和声誉。
可是当时为了混这个文凭,我居然报名参加了当年的成人高考。考了一个全脱产的法律本科班,说是脱产,事实上没有几个人去上课,大部分人是为了混文凭,学校是为了收钱,也不太在意你是否去听课。班里面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的人也有社会上其他行业的学员。我开始大部分时间就坐在那里听课,但是老师讲的确实不怎么地道,那些教材也太脱离实际。班里的很多人就我的基础还好点,不管怎样是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所以考试时形成了以我为中心的考务委员会。老师基本上也积极配合,那些几乎不来听课的学员,只需准备好钞票就行了。毕竟实习一年要结束了,要注册了,我班的一个学员跟我一样也是考过资格的,他当时也在我们那们学校代课教大专班的法律,他跟一个所的主任当助理。他说到我们所吧。我立马点头同意,准备注册的资料,然后见了那个主任,他表示欢迎,可是就在我紧锣密鼓地准备材料时,那个主任要离开那个所加盟一个新所,我和我们班的那个学员也跟随他到了一家新所,可是注册时遇到了麻烦,省厅律管处的人说我不符合在省直所注册的条件,我非常气愤,写了一篇慷慨激昴的文章寄给司法厅长,要求律管处不要在法律规定之外再设门槛,不要搞户籍歧视和专业歧视。但是还是错过了当时的注册机会,后来,堂主任,暂切叫他堂主任吧,他是个堂堂正正式的领导,也就是我以前说过的那个主任,他在这个新所里任抓业务的副主任,他和律管处的领导非常熟,打了招呼,我然后找到律管处的一个领导,最终还是给注册了。我当时拿到执业证在口袋里捂了好几天,也兴奋了几天。
没有老师指导的实习生涯就这样结束了。老实说我在实习期间以公民代理的名义参加过五六次的庭审,其中一个是我的邻居的姐姐离婚,不想付律师费,请我吃了顿饭,我就给她提供些建议,而后作为她的代理人参加了庭审。对方的代理人是一个法律工作者,庭审中几乎没说什么话,当事人甚为不满,说白花了五百元钱,因为对方当事人知道我是免费代理人还那样卖力,他居然花了五百元效果还不如免费的,心理多少有点不平衡。我吃惊不小,五百元钱竟然还有人愿意给他代理,如果是我要么不要钱,要么就不能低于两千,另外几个是收费的,也是以公民身份代理的。因为我的那个熟人要价太高,当事人就和我商量少收点,我当然愿意了,人家是资深律师少了肯定不行,但我充其量是个实习律师,出那个价位也可以了,所以我就欣然同意,况且我绝不会放弃锻炼自己的机会。以至后来我拿了执业证后,我们的那个堂主任,带我去开庭时(他也是为了增加我的庭审经验带我参加的)没想到我对庭审程序那么熟悉。但是跟他一块开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语言的高度逻辑性,声音的抑扬顿挫甚至声音的高低都控制的非常到位。另外他还强调普通话的必要性。他的风格是犀利尖锐,讲话铿镪有力。但是我没有学会他的犀利尖锐,我是那种得饶人处且饶人的人,不提倡痛打落水狗。喜欢点到为止,喜欢绵里藏针。因为我崇尚中庸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