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复习方法 一.重点 所谓重点各学科经常考的知识点即重点。如民法:监护人的确定和职责、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制度、个人合伙、诉讼时效、物权的原始取得、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特殊侵权行为、免责事由等。 刑法:总论部分,刑事责任年龄、犯罪主观方面、正当防卫及紧急避险、犯罪形态、共同犯罪、共犯、累犯、自首、数罪并罚;刑法各论部分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侵犯财产的犯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它们都是传统的考查内容,案例分析原则上都会涉及这些犯罪。 民事诉讼法中的:如管辖、当事人、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以及执行程序等。 二.复习步骤 1、认真做或仔细读选择2-3年司法考试(律考)真题。 (1)范围:应从近5年来司法考试(律考)的真题中选择。(2)目的:基本了解司法考试特点及考查方式,哪些重点学科、哪些是重点内容并寻求司法考试的感觉。(3)方式:有法律基础的考生应该做,没有法律基础的考生则可以细读。(4)注意:真题应结合其答案(依据、解析)来做或读。 2、通读教材(法律汇编)并配以适量的同步测试题。 (1)教材的选择,司法部因为涉及到法律层面的问题,所以2003年司法考试没有指定用书。目前有二种比较规范的教材都符合2003年考试大纲要求并值得推荐:一种是基础全面型,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其优点内容比较全面、权威,它基本延续历年司法考试指定教材之模式,有利于培养全面的法律素养,但美中不足之处是面面俱到、重点不是很突出,考生如果想培养全面的法律素养,为以后从事法律职业打下全面的基础,复习时间又比较宽裕的,可选择此书;另一种是应试型,其特点是:应试性强、重点突出(特别是该书中注明了“三星标志”:一星为注意点,二星为次重点,三星为重点,重要程序依次递增),对不考查的知识点不写,对考重点特别是难点、疑点深入阐述。如果考生只是想通过司法考试。(2)作好笔记,以便以后复习时对精力分配有较为科学的安排:①应结合以上标准分析哪些是重点、次重点、注意点,并标以不同记号。②根据掌握程度不同分别标以不同记号如“三星”表示已掌握,“二星”表示已理解但没掌握的,“一星”则是尚未理解与掌握的。(3)同步测试,通读教材时做同步测试题的目的是:测试自己看过的内容是否掌握,并进一步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点的运用。 三.精读法条。 司法考试主管部门建议考生阅读的一万多条法规中,从司法考试命题的规律分析:其中的50%基本不考,30%偶尔考,20%是经常考的(却占了考试的85%以上),那么考生在复习时对那50%可以不看,30%有时间去阅读一下,对20%法条应多花时间予以精读。(2)方法:所谓精读法条而非阅读,指的是精读时应带着以下问题:①读法条题眼在哪里(即关键词);②该法条的特点以及会有怎样的运用;③相关法条的联系与区别。当然精读时带着这四个问题有难度,需要一定的经验及分析能力,那么可借助比较权威的重点法条分析的辅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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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无论从规模,规范性,考试性质及社会意义上讲,都是全 国第一大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与传统的考试相比有着本质上的不同,现行的考试制度与考生的传统心理出现很大的冲突。
一、通过率太低,没有信心
首次司法考试,通过人数为24000人,通过率为7,以前历届律考通过率也大约在10左右,这么低的通过率使考生望而生畏,缺乏必胜的信心 ,其实只要大家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另外的情形。参加司考的考生大多是在职人员或成年人,都是边工作,边学习,普遍抱着一种试试...[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