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建设部司发文“(98)建房物字第18号《关于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从199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要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为此,建设部指定全国建设类一级培训机构——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全国房地产业深圳培训中心),作为全国物业管理定点培训基地,常年举办物业管理各类培训班,开展培训、考核、颁证工作。2008年第一批物业管理员和物业管理经理培训班将于4月16日开班。
培训相关事宜:
培训对象:物业管理企业凡未持有国家建设部所发上岗证的相关人员。
培训内容: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三门均为考试课。
培训方式: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56学时(即一周)。
培训教材:选用建设部统编教材和我学院自编的辅导资料。
培训师资:由具有丰富教学理论和实务操作经验的物业管理资深专家、深圳市名牌物业管理企业高级管理者等,共同组成强大的专兼职教师阵营进行面授。
考试发证:培训结束前,进行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建设部统一签发的《中国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员岗位证书》、《中国物业管理企业部门经理岗位证书》,准予上岗。
报名办法:即日起接受报名,学员请到南山教学点报名交费。每月举办2-3期班,额满开班。
报名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现代城华庭5栋5A 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南山教学点
联系电话:(0755)26416148 联 系 人: 龚老师 传 真:(0755)264150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