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的公告,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2007年9月15日、16日在全国统一举行。北京地区报名分为两个阶段:一是网上预报名阶段,从6月7日9时开始至7月19日24时。除港澳学生外,北京地区国家司法考试全部实行网上预报名,报名人员登录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网址:www.bjsk.com.cn)进行信息填报。
二是现场报名阶段,从7月4日至7月20日,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至16时30分,周六、周日不休息。报名地点:北京市司法局一楼大厅(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
司法部今天发布公告,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5日、16日举行。同时,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今天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名参加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具体事宜发布了公告。
司法部公告规定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必须符合的五个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品行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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