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本月24日前向上海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处提出查核分数的申请,持成绩通知单、准考证及复印件办理查分手续。分数查核一般仅限于试卷四,但前三卷无成绩的可申请分数查核。
证书。2004年1月8日至10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30分,司法考试处将在中山西路1538号司法会堂现场办理申领手续。申领者须持成绩通知书、同底片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三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现场申领之前,今年还开通了资格证申领网上登记。今年12月22日至2004年1月7日,成绩合格者可登录上海市司法行政网(www.justice.gov.cn)司法考试栏目,进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登记。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6日—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55号公告和省司法厅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省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主证。我市报考人员必须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legalinfo.gov.cn),按照报名的流程要求和指引进行网上填报信息和在线支付考务费,在线支付成功后生成网报号,网报号是报考人员预报名成功的唯一标志,是...[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