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文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17个博士点、42个硕士点以及法律硕士(J.M)、会计硕士(MPAcc)、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50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5万余名高级经济管理人才,他们中的许多人在金融财税领域和工商企业界担任重要职务,为国家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中央财经大学被誉为中国财经界的 “黄埔军校”。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为全国79所具有法律硕士( J.M )培养资格的招生单位之一。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法学院相继取得经济法学、民商法学 、国际法学、法律硕士( J.M )专业学位等四个硕士学位授予权,每年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50人左右,全日制法律硕士( J.M )研究生80 人左右,并招收在职法律硕士( J.M )学员及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100 余人。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是国内成长最快的知名法学院之一,其法学教育依托财经类院校的学科优势,借助经济学、管理学学科特点,致力于探讨法学和经济学、管理学相结合的教育与研究模式,侧重培养具有坚实理论基础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在培养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的经济法、民商法、国际法专业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 J.M )方面形成了鲜明的财经法律特色;在金融法、税法、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物权法、拍卖法、政府采购法、财经公法以及律师实务等教学科研领域处于全国前列;在教学方法上除强调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训练外,还特别注重案例教学和“法律诊所”教育,高度重视法律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做到理论与实践结合,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结合,使学生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于民主法治建设。
法学院以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三个硕士点为依托,创造性地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开设了公司法、金融法、国际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六个研究方向,在全国率先实行法律硕士“全员全程双导师制” (即从入学之初即为学生配备一名校内专家、一名校外专家作为导师,其中校内专家主要负责学术指导,校外专家主要负责实务指导),并在全国率先面向金融系统成功开办了第一个金融法律硕士班。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不久前最新发布的权威统计,2007年我院在职法律硕士以金融法律硕士班为主体的学生入学考试成绩排名位居全国第二,仅次于北京大学。
法学院的教学、科研正在大踏步向国际化迈进,与国际上数十家高等院校法学院、国际组织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并合作培养、相互交流学生,法学院每年均送出多名法律硕士生出国交流学习。
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优化师资结构,更好地利用社会资源协助办学,法学院聘请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原会长高宗泽、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杜万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胡云腾、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文先保、司法部司法鉴定局局长霍宪丹、司法部研究室副主任王公义、商务部条法司司尚明、财政部条法司司长杨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邓甲明、中国银监会法规部主任黄毅、中国证监会法规部原主任王超、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中国证监会稽查一局副局长李佩霞、中国石化集团法律部主任邵敬扬、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总法律顾问陈丽洁、中国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汤世生、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张炜、中国银行总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王琪、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王醒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程美芬、中信实业银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佟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邹志洪、法制日报副总编伍彪、民主与法制出版社总编辑郭林茂、中国律师杂志原总编辑刘桂明、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王红松、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贺荣、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肖龙、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新生、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董春江等一批资深法律专家为法学院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采取邀请兼职导师不定期开设学术讲座、定期开设实务类课程等方式协助开展教学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