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1月19日至20日举行,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21日进行。为方便考生顺利赴考,圆满完成考试,市招考办就考试注意事项和考试纪律向广大考生发出特别提示。
▲提前熟悉考点学校地址及考场
从1月10日开始,考生可向报名时所在的区招考办咨询本人参加考试的考点学校名称、考点学校地址、考场和座位号编排情况等信息,领取考场通知单。也可于1月13日至18日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http://www.syzsks.com),根据提示查询相关信息。
再次提醒考生注意:报名现场确认地点不是考点学校。考生应提前确定去考点学校的方式、行车路线,要在考试前一天到考点学校,了解考点、考场位置及相关注意事项,以防走错考点,进错考场,耽误考试。
▲带好考试必需证件和考试用品
考生须带齐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无准考证或有效身份证件者将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应携带必需的文具,如2B铅笔、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绘图仪器,或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参加考试。除此之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考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装置)、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
参加农学门类化学科目考试的考生须使用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时的考生不允许使用计算器。招生单位自命试题是否允许使用计算器以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
▲掌握好时间,不要迟到、早退
1月19日、1月20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21日考试时间为8:30—14:30。
各科考试前3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在考场外指定区域排队接受安全检查。如检查过程中出现报警声或发现可疑物品,考生须积极配合检查,说明原因并出示相关金属物品。如拒不配合检查,拒不出示可疑物品,监考员有权阻止考生进入考场,由此耽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本人负责。
不到规定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题袋。考试进行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按照试卷规定方式答题
答题时,考生应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涂写答题卡须使用2B铅笔,不得使用涂改液。考生须在试卷、答题纸有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除统考、联考科目外,考生均须使用省招考办统一印制的答题纸答题,在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非统考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生须按招生单位要求自备答题纸和绘图用具。
考生不得把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考生本人签字。经监考人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
▲实行双轮换、双监督
考试期间,沈阳市继续实行“双轮换制”和“双向监督制”,即每考一科考生轮换一次座位,监考教师轮换一个考场;工作人员在对考生考试纪律实行监考的同时,也要接受考生对其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考点、考场内统一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市监督举报电话为22700719)。市招考办还设立了“招考工作投诉信箱”(mailto:zkts@syzsks.com),并在沈阳招生考试网上开通“招考工作监督投诉”专栏。考试期间,考生可通过上述方式对本次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舞弊问题进行监督投诉。
▲高科技手段严防考试作弊行为
考试前,将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考前安检。考试期间,利用电子监控录像系统对考点、考场联网监控,实行网上巡考。“电子眼”可对考场内全部座位进行监控。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在市和区招考办指挥中心就可以实时监控每个考场内每名考生的考试情况,并对考试过程全程进行同步录像。所有考场全部使用移动通信信号屏蔽器,对考场内的手机、对讲机等移动通讯设备的信号进行电子屏蔽,坚决杜绝利用无线通讯设备进行考试作弊行为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