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具体日程安排 4月20日由学校统一对复试考生资格进行再审核,审核地点设在考生报考专业所在的院(系、所、中心)办公室,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复试报到通知单;了解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4月21~22日按照各院(系、所、中心)的要求,进行复试; 4月23~24日到雁塔校区医院体检,需考生本人带近期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表在校医院领取,体检结束交回校医院。 4月24~25日,通过体检并被拟录取的考生可在资格审核地点领取调档函,调取个人档案材料。 4月25日,复试程序结束,考生可返程。 复试期间,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并请注意安全。
二、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出具); 2、非应届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3、我校调剂复试的考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准考证原件; 4、单考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将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留在研招办;同等学力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将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留在研招办,已备省上检查。单考考生并须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考生单位人事部门必须与报考时所填报的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一致; 5、不在我校报名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并提交: ①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加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 ②公开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3000字以上学术论文一篇(原件);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6、关于少数民族拟录取考生有关规定: ①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被我校拟录取的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自愿在陕西地区工作的保证书及公证书; ②少数民族在职考生:被我校拟录取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本人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订的委托培养协议书原件(委培协议书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上下载,一式三份)。 ③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相关政策下达后进行。
三、复试结束后需办事宜及注意事项 1、拟录取的计划内非定向考生、计划外自筹经费考生须到各院、系、所、中心办公室领取调档函(本校应届本科生除外); 2、拟录取的计划外考生到各院、系、所、中心办公室填写自愿交费申请,并签名后交回院(系、所、中心)办公室; 3、拟录取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包括本校教职工)须登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下载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并请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于5月10日前交回研招办; 4、调剂录取的考生作为计划外录取; 5、调剂复试的考生考试材料(考试试卷、调剂表、成绩单)必须于5月10日前转到我校,否则我校不考虑录取; 6、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的有关复试、录取情况的通知,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网址:http://www.yjs.snnu.edu.cn,我校研招办咨询电话:029-85310346。
四、复试期间,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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