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2007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如果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义,请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哈开发区汉水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附近高新路10号或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长江路130号)申请登记复查试卷,受理时间:2007年7月25日至8月15日。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望考生周知。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2007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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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考生及有关单位:
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还未下发,通过考试的考生请待网站通知具体的领取证书时间后(大约在十月底十一月初),持以下材料到 指定地点领取合格证书。请勿来电查询。
领取证书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如代办的,需多提交代领人身份证)
(2)证书工本费(7元/本)
领证地址:另行通知
顺德区人事局 2007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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