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类别及考试时间:
二级建造师:2007年10月27日
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 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7年10月28日
上午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1、二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除此之外其它贵重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如有遗失后果自负。客观题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由考点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2、经济:
考试题型、题量与去年相同,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除此之外其它贵重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如有遗失后果自负。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考点详细地址:
1、武汉机电工程学校:武汉市江岸区建设新村300号;联系电话:82943603 82924279;车次:555、622、707、508、721路公汽到百步亭健康馆。
2、天门墩中学:长江日报路53号;联系电话:85800437—8201;车次:522、60、809、532天门墩站。 下一篇: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简介 一级建造师,英文译名:Constructor,是指通过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组织领导 人事部、建设部共同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负责研究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北京地区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北京市人事局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北京市人事局负责考务管理和资格证书颁发工作,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注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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