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型社会亟须建立科学消费观
当前社会中盛行的许多不健康的、甚至奢靡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正成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大阻碍,倡导和建立科学消费观已是当务之急。 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积聚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的消费心理和消费方式也在发生变化,适度和时尚的消费行为被人们所接受,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生活中,与科学生活方式相悖的不健康消费,超越现实条件、盲目攀比的畸形消费,斗富摆阔的奢靡消费,过度包装的蓄意浪费,则与建设节约型社会格格不入。而在这些消费行为中,"大款"与"公款"充当了不好的角色,并给青少年的消费心理和行为带来不良影响。 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是建立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识之士认为,要在全社会建立科学的消费观,大力倡导合理消费、适度消费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特别是在服务行业、公用设施、公务活动、住房、汽车及日常生活消费中,逐步形成与国情相适应的节约型消费模式。 建立科学的消费观是一件事关社会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各级领导干部和所有公务人员要先垂范。官员的消费行为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具有极强示范作用。领导干部消费要朴素适度,公款消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其次,建设节约型社会文化。通过教育宣传,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从我做起,树立节约意识、倡导节约文明,让节约成为每个公民一种健康科学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营造浓厚的节约资源社会氛围。 第三,制定和实施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保障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构建节约资源的技术支撑体系;深化改革,建立节约资源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最为重要的是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节约资源的法律法规体系,使科学的消费观得到充分尊重和发扬光大,不健康的、畸形的、奢靡的消费观受到应有惩戒和制止。 下一篇:08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范文:立法与民生-公务员考试
立法取向更贴近民生,好!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继续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这部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草案,已是第三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审议。这足以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部涉及民生的法律草案的高度重视。 据了解,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22项立法计划。这其中,有很多内容涉及民生问题。包括今年三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年内...[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