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语。即批复的开头,一般先引下级来文(请示)的发文字号,以及来文的标题或文件的事由,来文的日期,使受文单位阅后明确批复的针对性。 引语一般有这样几种写法:“你局×月×日××〔××××〕×号《关于……的请示》收悉”、“你市××〔××××〕×号收悉”、“你单位××号文收悉”等。写引语较规范的要求是写明发文字号和标题。
2.主体。引语之后,即正文的主体部分。这是批复的核心内容。批复中的指示、决定、意见、要求等,都写在这一部分。一般有两种写法: (1)简明扼要的批复。主要是提出原则性的意见,不作具体的指示。 (2)较为具体的批复。对请示的具体事项,要表示其明确的态度。如果同意请示的内容,则在表示同意之后,再进一步阐明之所以同意的理由,以及如何执行等指示性的意见。如果不同意请示的事项,那么在表示不同意之后,还要说明理由,进行必要解释。如果批复的意见不成熟,亦可写上“将另行研究”字样。
3.结语。结尾语常用“此复”、“特此批复”,可写在正文后面,也可单独占一行,后面加句号。也可视行文需要,不加结尾语,自然终结。 下一篇:谈申论行政公文写作--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为了×××,推动×××发展,保证×××,根据(依据、按照)×××文件的要求和部署(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思路) 以×××为指导(三个代表、十七大),以×××为目标(达到目的),以×××为重点(重点内容),以×××为措施(手段、保证措施),××××,××××,实现×××目标,为×××发展作出新贡献(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内容(具体任务) (一)××× (二)×××
三、时间安排(实施...[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