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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一定要特别注意量力而行。党中央提出的这一明确要求,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也是对多年来实际工作正反两方面经验的深刻总结。
建设新农村,农民是建设的主体,他们既是建设者,又是成果的受益者,所以建设主体的“民力”决不可小视。必须看到,对绝大部分乡村来说,要如期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主要还得依靠通过不断发展生产而积聚起的民力的投入,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只能起到些许补助作用。正因如此,恰当地对“民力”状况作出准确的分析、判定,对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确实有着无比重要的意义。
同时,建设新农村的具体工作也与群众密不可分,对“民力”的正确“估价”决定着工作的成败。对“民力”认识的偏差,常常源于对“民力”的评价失当。有的同志总是认为自己永远比群众更高明、更有觉悟,总是特别爱听甚至鼓励人们去说那些配合自己所提口号的套话、大话、玄话,而听不进甚至干脆想法儿躲开那些更接近实际的“戗茬”话。这样一来,你的心与群众的心有了隔阂,自然就闹不清“民力”的实际情形了。以至于有的领导“信心爆棚”后,面对的却是群众“士气低落”的现实,导致工作开展困难,“致富”项目无人响应等尴尬事。
在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更加方便,统计的技术措施更加完备的今天,准确地弄清“民力”,并不是难事。就是要放下领导的架子走到群众中,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而不是躲在办公楼里看汇报材料;就是要走出轿车,到田间地头、大棚猪圈旁多听听群众的心声;就是要不坐沙发而是坐上乡亲的炕头,听他们算一年的收入账。一言以蔽之,走到群众当中“量”出的“民力”才“准称”。 转贴于:公务员考试_考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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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市郸城县城关镇起诉市县两级政府,被称为政府“下告上”第一案。镇政府有关人员称,镇政府承受了没有想到的压力,打算撤诉。此事受到省里、市里关注,目前,城关镇政府只有等待上级的指示,或者法院的判决。(《新京报》9月20日)
我没想到,当下级政府敢于运用法律来告上级政府时,诉讼的进程会如此艰难。
尽管郸城县城关镇进行了起诉,然而,当诉讼提起后特别是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有关方...[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