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9月2日《深圳特区报》载,记者随深圳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来到某学校食堂,据了解,食堂所有餐具都经过浸泡消毒液再经过高温消毒,然后放入餐具保存柜,确保餐具的卫生安全。而饭菜在供应给师生们食用前,都必须由工作人员进行试吃,1小时后未有不良反应方将经保温的饭菜供应给师生。 看到这则新闻,不知为什么,笔者心里堵得慌,虽然这个学校对师生的饮食安全很重视,这一点值得肯定,但"饭菜在供应给师生们食用前,都必须由工作人员进行试吃"这一举措却不能不令笔者如骨梗在喉,大有不吐不快之感。 据说以前的皇帝用膳的时候,为了戒备有人下毒,每个菜碟或菜碗都有一个银牌,按现代科学的解释,那时常用的毒药砒霜是砷化物,能使银变黑。并且为同样的原因,菜送来之前都要随侍的太监先把每样饭菜尝上一点,叫做"尝膳",如果饭菜里下有毒药,太监尝了会先毒死,轮不到皇帝死。此外,在古代的小说里,也常可以看到用动物,如狗来试某种食物是否被投毒的描写。可不管要太监 "尝膳"还是用动物试毒,都是建立在同一个预设上,即太监和动物低人一等,所以他们的生命不值钱。显然,让工作人员先试吃,再供应给师生们也建立在这种预设之上,它表明食堂工作人员的生命不如学生和老师的高贵,如果食物有什么问题,就叫他们先挡着,这无疑侵犯了食堂工作人员的人格尊严,因为他们的工作一点也不比学生和老师低贱,而他们的生命与学生和老师也同样宝贵。另外,这种作法似乎还暗示着,学校食堂的饮食安全只是意味着学生和老师的饮食安全,而同样作为学校员工的食堂工作人员的饮食安全则并不重要,如果有问题,那是他们自作自受。 其实,狠抓学校饮食安全未必要用这种把人的生命分成三六九等的损招,这是与现代社会的平等、博爱精神背道而驰的。在笔者看来,要确保学校全体师生和工作人员的饮食安全,还是得从制度入手。首先,必须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而且,制度要严格、严谨、严密,不得有任何漏洞,从餐具清洗到原料采购到饭菜的制作等的一切环节都要严格要求。其次,食堂必须建立准入制度,所有原料都必须有工商部门批准的配送支持。再次,除寄宿制学校外,所有学校一律不准开小卖店,学校食堂及小卖店的从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都必须配齐。如果以上几点都做到了,饮食安全方面出事的可能性我想应该是很低了罢。转贴于:公务员考试_考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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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关注民生的话题人们已经耳熟能详;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但是,仍有一些地方在关注民生问题上,只停留在表面上的热热闹闹,满足于刷标语造声势,喊空口号,搞花架子;真正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扎扎实实为老百姓办的实事却很少。 比如,有的地方喊出的口号是今年要实现“村村通公交”,但记者到相对偏远的乡村一看,连进村的道路都还是坑坑洼洼的不成样子,解决行路难问题八字没一撇,却奢谈“通公交”?有的地方腾出个小房子、挂...[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