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名南京大学第三届MPA研究生近日获得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南大也正式成为我国第一批MPA办学单位。
MPA是公共管理硕士的简称,我国于2001年开始实施MPA教育,培养目标是政府及非政府管理机构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管理人才。南京大学是首批24所MPA试点院校之一,自2001年至今已招收公共管理硕士800多人。
去年年底,南京大学接受了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教学评估专家组的检查和评估,获得了评估专家组的高度肯定,被评为优秀,2007年将结束试办,正式成为我国第一批MPA办学单位。 下一篇:14类在职硕士研究生报考攻读条件 法律硕士: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对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必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具有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 教育硕士:具有学士学位、3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