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签证的材料准备过程中,资金方面材料的准备应该是做重要的。特别是对那些没有拿到奖学金的申请者。VO会比较关注自费留美申请人的资金问题。包括存期,历史记录及资金的来源问题。 那么,我们可以提供那些文件来证明我们的资金问题呢?大致有三种情况: 1.申请者获得了校方的全额奖学金 这样的情况是最容易的一种。这种类型的签证也相对比自费或半自费的情况更容易获得签证。只需要提供校方的I-20表格就可以了。在I-20表格上VO会清楚的到到校方的出资比例。另外申请者还应该提交校方提供的其他有关经济资助的资料。这种获得校方全额奖学金的申请者在签证的时候不需要要提供自己出据的资金证明或资金担保。 2.申请者获得一部分奖学金,但不是全额奖学金 这种情况一方面要提供校方提供的I-20表格和其他相关经济资助的资料,另外申请者还要提供个人存款。申请人可提供用个人或家庭存款来支付在美国学习期间所需费用的证据。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资金来源的合理性。一般个人出资的比例应该是在美学校期间的总花费减掉校方提供的奖学金数额。 3.申请者是全自费留美 这样的情况就是完全由个人来出据在美学习期间的所有花费的资金担保。相应的要提供担保人或出资人的相关证明资料。在签证中最常见的担保人是申请者本人的父母。在出具资金担保的同时也要出据担保人的工作及收入情况。有时,一个申请人有几个不同的担保人,每个担保人承担费用的一部分。还有的时候,经济条件好的人同时给一个以上的申请人做担保。 但在任何情况下,签证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材料来证明他的担保人的资金来源。VO会仔细的查阅这些材料。确认担保人有能力提供资助,而不至于给担保人或他的家庭带来困难,不至于造成申请人在美非法打工。如果担保人的收入很少或没有收入,但有足够的存款,需要提供银行证明。银行证明应显示在持续一段时间内的平均节余。 一般我们认为美国VO考察申请者的最重要的三点因素是: 1 出国的动机 2 归国的可能性 3 资金的合理性 下一篇:美国欲吸纳更多中国技术移民 酝酿多时的美国移民法案在2007年5月17日绽出希望之光,这项被认为是美国总统布什卸任前树立“移民里程碑”的最后机会,由于该法案将更加鼓励技术移民到美国发展,故有分析认为,这对于中国移民是一个好消息,一旦法案通过,今后美国将看到更多中国技术移民登陆美国。 最新一期的《华盛顿观察》周刊报道,对布什而言,如果该法案能顺利通过,它将成为美国41年历史上对移民体系最重要的修改。美国康乃尔大学兼职法学教授,移民问题专家斯蒂芬·耶尔-劳尔说:“这个移民法案是一个里程碑(landmark)式的协议”。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