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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08招收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育部 更新时间:2007-9-22 http://www.edu5a.com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省(市)科委(科技干部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研究生招生是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应主动适应新形势需要,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优化调整招生学科专业结构,全面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现将做好200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稳妥、系统、扎实地推进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 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初试、复试、推免生等项改革都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整体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稳步实施,注意做好改革的衔接和配套工作。 1.积极稳妥地推进初试科目和内容改革 初试是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的基础和首要环节。要按照侧重基本素质、一般能力和学科基本素养考查的功能定位,继续整合优化初试科目和内容,逐步搭建科学、公平、安全、高效的研究生选拔公共评价、测量基础平台。 要继续巩固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和内容改革成果,完善细化改革方案,同时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农学门类初试科目及内容的通知》(教学厅〔2007〕5号)要求,做好农学门类初试科目和内容的调整工作。 对于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的初试科目,各招生单位要按照初试改革的要求,实行按一级学科设置考试科目,大幅度减少初试科目数量,有条件的要努力按一级学科群整合考试科目,大力提高命题的水平和质量。 2.加强复试工作,深化复试改革 复试应侧重对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进行深度考查。要不断总结经验,巩固复试改革成果,将改革进一步引向深入。招生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办法,探索科学的多元评价考核体系,开展系统的复试业务培训,提高复试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要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形成有效的组织管理和人员保障,建立严格的监督体系和有效的约束机制。对初试科目改革涉及的相关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尤其要精心设计、周密安排,做好考试、考察内容的衔接。 3.切实做好推荐免试工作 高等学校和招生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完善推荐和接收的办法,确保工作质量和生源质量。推免生的推荐、复试、接收等环节的工作及研究生支教团、农村教育硕士等专项计划工作都要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所有推免生名单均要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招生单位在推免生工作中,对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农学等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专业,要注意跨学科专业所需生源的调剂,在推荐和接收环节上予以适当倾斜。 4.继续做好自划线改革试点工作 自划线改革试点是完善复试、录取、调剂机制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具有前瞻意义的改革探索。试点高校要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形成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自主招生与自我约束的有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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