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时间 ★ 11月10日-11月14日 ★ 报名时不必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准备工作 ★ 需要用到的有: 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为“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军队高校学员证”) | 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 | 网上报名编号; ★ 需要做的是: 1、将身份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队高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交给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 2、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3、交纳报考费(北京地区考生请仔细阅读北京市网报公告关于网上支付的规定;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之后,费用将不再退还); 4、照相。 小 贴 士 ★ 不同身份的考生要去不同的报名点 (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网报公告指定的报名点确认; (2)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网报公告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报名; (3)其它考试方式考生需按照网报公告要求到指定报名点确认。下一篇:2008年全国研究生考试时间确定(附简章全文) 2008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