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东
记得2005年6月24日,北京大学法学院著名教授贺卫方发表了一封公开信,认为“保送制度本身的正当性是大可怀疑的”,因为“保送生多,意味着通过平等竞争进入者机会的减少。保送生选拔的标准是本科阶段的考试成绩要名列前茅。但是,据我个人的有限观察,相当多的优秀学者读本科时的成绩往往只是中上而已,甚至由于前面提到的‘偏科’原因,成绩有畸高畸低的情况。如果按照各门成绩都必须达到前几名,这些人当然就只能被排除在外了,结果必然是研究生中太多考试型而非研究型人才。”如今,我们有必要重温“贺卫方的公开信”,从中看出保送制度本身的弊病所在。
热点纵论
北京大学公布了2008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保送生的数量占到计划数的50%至80%。(7月9日《北京晨报》)
报道还说,根据北大相关政策,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才有推荐免试资格。这意味着,普通院校学生无论学识多么卓越,他想跻身北大接受研究生教育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尽管北大搬出自主办学权的挡箭牌,但他们无法回答这个问题:赋予高校与导师更多的自主权,非得以剥夺大量普通高校学生的参与竞争为代价吗?如果非此不可,保送生制度也就背离改良高考、广开门路选...[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