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自2007年9月起,北京地区“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不受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报考,但在2007年上半年的一级B考试中,取得笔试或口试单科合格者,可以报名参加2008年上半年一级B考试,仅限报考2007年上半年考试不合格或者没有报考的笔试或口试单科。
具体事项及要求:
08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北京地区报考简章
北京地区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咨询问答
一、报考资格:
公民(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外)不分学历、户籍,均可选择适合自己的级别报考。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自2007年9月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不受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报考,但在2007年上半年一级B考试中,取得笔试或口试单科合格者,可以报名参加2008年上半年一级B考试,仅限报考2007年3月份考试不合格或者没有报考的笔试或口试单科。
二、报名有关规定:
各级别均可报考全项也可单独报考笔试或口试,不允...[查看详情]